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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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生活中,很多小年轻准夫妻在结婚前就买了房子,以便一结婚就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家。然而婚前买房,对于房产的归属,双方容易产生分歧,比如产权转换后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吗?婚前按揭房的产权归谁?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一起从下文了解。
一、产权转换后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民法典中对于房子怎么界定是不是婚前财产,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是在婚前就进行登记的,一般是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按揭房的产权归谁
1、房屋取得的时间标准
我国民法典的是一部在维护婚姻共同体基础上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对婚姻存续期间的一方合法财产的所得,在双方没有约定,法律也不规定为特殊性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合法性”是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结婚期间的时间确定以婚姻证上的登记时间为准。而由于房屋交易的复杂性,房屋取得时间涉及到按揭房权属登记的时间,支付首付款的时间,房屋的交付时间等,本律师认为应该以首付款支付并办理完银行按揭的时间点作为夫妻内部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
2、购房资金的来源标准
按揭房首付款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也婚前按揭房的权属有很大影响,因此对这一情况要着重分析。
在双方没有约定,且房产证上只有购房人一方名字的情况下,若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则该房产属于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若是一方单方出资购房,则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非产权人主张自己也在婚前出资购房且该出资不属于对产权人的赠与,应依法享有房产共有权时,就涉及出资比例证据问题。
具体总结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产权人为购房人一人,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产权属于个人;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登记房产权属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形。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与银行办理按揭并支付首付款,直至婚后才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情形。属于共同财产。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首付款为共同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前属于按份共有,婚后属于共同共有。
通过阅读上文内容,我们知道了,产权转换后的房屋属于谁,可以通过原房屋产权是在婚前登记的还是婚后登记的来判断,一般婚前登记的产权应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至于婚前按揭房的产权归属问题,也要分具体情况而定,大家可以从上文了解。如需更多法律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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