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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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再补充新的内容
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则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因此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成功后,就不能更改,也没有补充协议一说法,如果离婚一方执意要更改,那么只能持手中的离婚协议去公证处或法院更改。
因为离婚协议毕竟是双方意志下根据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的财产或者孩子问题进行的约定,所以虽然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再补一份离婚协议书吗?
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
因为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你们二人想使被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拿着此补充协议共同到民政局,说明情况之后,把原协议撤回,重新签订协议即可。作为协议附件配套使用(不能单独使用),具有与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离婚补充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离婚补充协议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
3、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
4、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
5、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
6、可以拿着此补充协议共同到民政局,说明情况之后,把原协议撤回,重新签订协议即可,大可不必跑去办什么公证。
(三)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
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
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 “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
综上所述就是本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再补充新的内容,相关知识问答的内容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协议能不能再补充新的内容,离婚后可以重新再补一份离婚协议书吗及离婚补充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竭诚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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