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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他人房产有效吗

生活中配偶出轨的例子我们见得不少,也听得多。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出轨一方还擅自将房产送给第三者,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擅自赠与他人房产有效吗?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请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夫妻一方擅自赠与他人产有效吗

  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如果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有哪些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产,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照顾子女或照顾女方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房屋的价格的补偿。在双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核实实际情况符实的可以予以暂住,但期限一般不能超过2年。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一方擅自赠与他人产有效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所有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要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因此一方擅自赠与他人房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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