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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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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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婚姻关系中最怕的就是第三者,生活中,虽然怀疑配偶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的性关系,但此时光怀疑是没有用的,需要拿出实际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有第三者才行。那么向婚姻第三者提起诉讼要什么证据,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本律师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相关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一、向婚姻第三者提起诉讼要什么证据
通常,当事人所能够提供的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信内容、亲密照片、证人证言等,其证明力相对来说比较小,通常,法院会取信的能够直接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
⑴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还有就是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
⑵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⑶视频证据: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单独的亲密或做爱的视频、照片也仅仅能证明通奸事实,还不足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事实。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单独的视听资料也很难被法院采信。
如果起诉小三返还财产,还要证明配偶给小三转帐或买房、买车等证据,是可以起诉追回的。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原配告小三需要哪些证据?
重婚罪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
1、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2、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人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双方同事、邻居之间。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二)听说新婚姻法 颁布了可以起诉第三者的政策?
现行的《婚姻法》中并没有对第三者起诉的规定,对于家庭成员构成重婚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者构成重婚罪的,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1、《婚姻法》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本律师带来的,关于向婚姻第三者提起诉讼要什么证据,相关知识问答的解答。告第三者需要提供配偶与其同居的证据,起诉离婚时才能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总之就是证明第三者对婚姻的破坏,如果要告重婚罪的话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若您有什么不解的问题,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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