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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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是婚外情当中相当严重的婚外情,网恋、网婚也是,一夜情也是,嫖娼也是,还有与同事不定期的约会、暧昧的情人关系也是。包二奶是长期的、稳定的与婚外人居住在一起,这个是非常严重的。那么包养情人属于重婚吗,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本律师为大家总结。
一、包养情人属于重婚吗
“包二奶”和重婚罪是不同的。有的的说他都有孩子了,还怎么能不算重婚罪呢?即使是二奶都有私生子了,这个也不是重婚罪。因为重婚罪法律规定必须以夫妻的名义长期、稳定的居住,这里面有经济上的联系、生活上的照顾,同时周边朋友、同事、邻居误以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下,才会使他这个丈夫构成重婚罪。
那么对于小三儿,这个小三儿也并不是必然插足他人的家庭就构成了重婚罪。如果她是被包的“二奶”或者是“三奶”,法律规定她是明知或者是故意。因为有的是上当受骗的,她是不知道这个男人有家庭的,在主观上没有恶意、不知情的情况下,她也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重婚行为是两个的重合,故行为人先与一方有事实婚姻,在事实上解除了该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的,不构成重婚罪。
二是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重婚的,被拐卖后的,上述几种情况都是受客观条件或原因所迫,不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重婚行为,行为人没有主观罪过,故不应以重婚罪论处。
三是已经登记结婚但未同居,或者在提出离婚的期间,合法的夫妻关系已经或仍然存在,此时一方或双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的以重婚罪论处。
重婚罪的量刑,应主要考虑重婚的手段、动机、社会影响和对当事人的影响,同时结合我国的历史情况。在依法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宣告解除其已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司法解释中,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时间作为认定“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的时间界限,只在于解决婚姻家庭民事纠纷中的“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的民事法律问题。
提醒女性朋友,应加强对自己的保护意识以及防范意识,如果感情很好,应先办理结婚手续,再与对方生活在一起。虽然想让对方得到应有的惩罚,但也要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否则,对方不构成重婚罪,而双方只是同居关系。
综上所述,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由于对方有家室,他们以欺骗的方式,让女性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同居在一起,甚至生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是有配偶的人,这个可以要求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另一方面,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可以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如果还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咨询我,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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