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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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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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的家庭关系复杂,对于重组家庭而言面临这许多不同的问题与纠纷,前段时间有人咨询我二婚的财产如何分配,那么在新婚姻法下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我就来对此进行解答,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关于二婚的财产如何分配?
【法律意见】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婚后财产除有合法约定外一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其实,关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法律法条是固定的,针对多数情况或是一般情况,对于某些特殊情况,还需要针对性的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我,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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