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人如何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人如何办
一、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人如何办
1.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但缺席裁判时会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4.如果对方只是拒不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人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关于更多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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