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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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包括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不能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不会判决双方离婚,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一、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
1.离婚是夫妻双方的自由,是否离婚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
2.我国法律只限制了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3.双方诉讼离婚,若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方式有几种
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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