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女方想要孩子,但和男方相比没有优势,安嘉律师律师最终帮助女方取得抚养权,并争取到每月近3000的抚养费。追回男方拖欠的2万余元。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2年3月31日登记结婚。双方于2011年6月13日育有一女。2019年4月15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归男女方共同抚养,孩子抚养期间一方承担孩子各项费用,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超过贰仟元由男女方各承担一半(包括学费、其它兴趣班),男女方凭票据应于两日内支付”。但两个人经济上难免会涉及到教育、医疗、生活费用承担问题,教育上会涉及到父母之间的教育观念不同的问题,医疗上会涉及孩子的医疗保健、疫苗接种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产生了矛盾,造成了互相推诿,最终影响到了孩子的切身利益。所以女方就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给孩子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但是因为没有足够的争取优势,所以来到律所求助。
案件过程及结果
根据女方的现实情况,安嘉律师律师首先梳理了男方在抚养孩子中出现的经济、教育、医疗等问题证据资料,以此确定男方照顾孩子期间存在的失职状况以及离婚后双方采用的共同抚养方式客观上给孩子造成的困扰和不利影响。其次,征求孩子的意愿,确定其更愿意跟着女方生活。本着抚养权的变更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原则,请求变更抚养权为女方。最后,根据孩子以往一年的花销情况与被告收入情况,请求被告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及自离婚至起诉之日拖欠的抚养费。
经过安嘉律师律师在法庭上为委托人据理力争,最终胜诉。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2800元抚养费,除此之外,男方需要支付拖欠的21300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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